【記者陳鐘聲/嘉義縣報導】移民署嘉義縣專勤隊在執行清詢及關懷輔導收容外籍女子勤務時,發現印尼籍女來台擔任看護工後,即遭受吳姓男雇主非法長期剝削勞力所得,趁機強制猥褻,並謊報A女為逃逸,企圖將她遣送回國,經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蒐集具體事證,將吳男以觸犯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偽造文書及強制猥褻等罪提起公訴。
移民署嘉義縣專勤隊專員兼分隊長李振榮與科員黃淑貞在執行清詢及關懷輔導收容外籍女子勤務時,發現印尼籍女看護工A女情緒極不穩定,經深入探詢、追查後發現,A女從100年11月來台擔任看護工後,即遭受雇主吳姓男子非法指派從事來台許可外的工作,長期剝削勞力所得,並經常利用與A女獨處的時機,趁機強制猥褻,後來吳嫌疑因擔心惡行東窗事發,竟異想天開,謊報A女為行蹤不明逃逸外勞,企圖將她遣送回國,專員兼分隊長李振榮經向嘉義縣專勤隊隊長葉逸夫報告案情後,隨即與科員黃淑貞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王振名指揮偵辦,全案日前經檢方偵查終結,將吳男以觸犯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偽造文書及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將合法看護充當勞役,工作所得藉故拖延苛扣
據被害人印尼籍A女證稱,她自2011年11月抵台赴嘉義縣梅山鄉擔任看護工起,至2012年02月,雇主吳嫌(49歲、妨害風化前科)便利用她擔心如果不聽老闆的話將會被遣送回國,失去工作機會的脆弱境況,要求她每日必需在清晨6時前起床煮飯並料理被看護對象吳父起居後,再從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隨同吳嫌到他所耕作的柑橘園從事農務工作。A女曾多次向吳嫌反應,她來臺的工作項目是照顧阿公而不是到田裡工作,然而卻屢遭吳嫌大聲責斥,A女雖然百般無奈,然而因為擔心遭吳嫌遣返回國,無法繼續在台工作賺錢,因而不敢不從。
吳嫌明知被害人A女有不能吃豬肉的宗教信仰,卻多次購買豬肉誘騙她食用,嚴重違背她個人意願與宗教信仰之虔誠,並因此造成心理不安,且A女自來臺受僱吳嫌後,吳嫌從未給她應有的休假,也未獲得未休假應得之薪資補償,來臺工作期間只領過2次薪水,第一次領薪,實領薪資為新台幣440元;第二次領薪實領為新台幣1580元,報酬所得與實際勞動顯極度不相當,明顯嚴重剝削A女工作所得和休假權益。
多次利用工作獨處機會趁機撫摸猥褻 情急之下只得忍痛對外求助
A女哭訴表示吳嫌多次且經常利用與她2人單獨在柑橘園工作、四下無人之便,趁機撫摸被害人臀部與胸部得逞,被害人A女雖心有不甘且對吳嫌責罵、反抗,卻又擔心如果反應過度,會被遣送回國,只好隱忍並注意閃躲,豈料吳嫌認有機可趁而更加變本加厲,經常出言要被害人出個價錢陪他睡覺,被害人在忍無可忍且害怕受害的情況下,選擇冒著失去工作機會的風險,向結婚來台的印尼姐姐及姐夫求助,並暫時離開吳嫌的控制。
唯恐惡行東窗事,謊報A女逃逸 企圖脫罪
A女在親友協助下,順利暫時離開吳嫌的控制後,並隨即透過親友與吳嫌聯絡,希望吳嫌能改善對她的種種不人道待遇,誰知,吳嫌卻虛與委蛇,一方面假稱絕對會好好改過,請她回去繼續工作,一方面卻是鑽研法律漏洞,竟謊報A女未經其同意,擅自無故離職,而使A女頓時成為非法的逃逸外勞,並報警將她查獲。
專勤隊多方奔走 終於平反冤屈 重獲合法工作權
嘉義縣專勤隊李振榮分隊長獲知上情後,隨即多方聯繫並將相關事證送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和嘉義縣政府等主管機關,希望能為被害A女平反並取回應有的合法工作權益,經過近2個月努力奔走下,勞委會將所涉事證調查釐清後,終於同意撤銷A女原有行蹤不明處分並還給她合法在台的工作權。
兩樣情 吳嫌罪行終遭訴究 A女滿懷感恩,只想繼續好好工作賺錢養家
本案經嘉義地檢署王振名檢察官指揮與移民署嘉義縣專勤隊契而不捨追查下,終於順利將吳嫌種種不人道的行逕依法究辦,並還給A女一個重生機會,A女目前也在勞委會的安排協助下獲得很好的工作機會。A女表示,她很感謝台灣政府當局和移民署嘉義縣專勤隊的全力協助和幫忙,之前雖然遭受這麼多的不人道待遇和剝削,但是卻也從這件事情深深體驗到台灣執法人員和移民官員對外籍人士滿滿的關懷照顧和出自內心的愛,她很珍惜再次獲得的工作,也希望能用熱忱的工作態度,好好工作賺錢養家,以答謝這段期間以來對她伸出援手的每個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