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遭法院發佈三案通緝在身的一名洪姓毒品通緝犯,日前至嘉義市興業東路一處歌友會,當要離開時,適被新南派出所所長蘇逸亮、警員劉弘達發現疑似有酒後駕車的行為,而在警方查證資料後,得知洪姓通緝犯因屢犯毒品案件,已是三案通緝,於是將其帶回偵辦。
警方表示,新南派出所所長蘇逸亮、警員劉弘達巡邏經過嘉義市興業東路一處歌友會時,見一名男子剛由店內出來要駕駛交通工具離開,疑似有酒後駕車的行為,立即攔下檢查,經警方檢查身上並沒有酒味,可是查詢證號結果資料顯示這名男子已遭法院發佈通緝在案,他說因為要躲避警方查緝,居無定所根本不敢回家,而且外出行事處處小心,怕被警方聞出酒味也不敢酒後駕車,誰知剛由歌友會出來,被警方懷疑有酒駕行為才遭查獲通緝身分。
警方查證洪姓通緝犯通緝案由,竟因屢犯毒品案件已遭法院三度發佈通緝,洪姓通緝犯說只是到歌友會找朋友,並沒有喝酒開車上路,被查獲時很驚訝,原來是警方誤以為他喝酒才被查獲。
圖說:警方得知洪姓通緝犯是三案通緝,於是將其帶回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