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秋期間常發生飇車族沿途施放爆竹的違規案件,嘉義市政府消防局為了展現執法的決心,都會加強取締,並以車牌追緝駕駛及施放人員開罰,違法人員將被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7條開罰,並處以行為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今年希望市民朋友不要再因為不知道法令而違規。
消防局為了維護並給市民一個安全、安寧的中秋佳節,重點期間會組成聯合勤務小組(消防局、警察局、環保局、監理單位及民政處)針對集結車輛、運送持有施放爆竹煙火、迎神賽會、噪音管制之違法態樣嚴格取締,第二大隊後湖分隊亦前往轄區販賣場所及重點施放地點進行查察、宣導及佈建,以維護本市轄區公共安全與安寧。
中秋佳節賞月團圓,施放絢麗燦爛煙火原屬幸福快樂時刻,但一切均須基於合法基礎上,方能暢快又有意義,深夜違規施放爆竹煙火可能造成火警等嚴重公安問題,讓己身面臨公共危險刑責窘境,損人又不利己,且深夜老人與幼童也會因爆竹突發聲響驚嚇失措,嚴重影響居家夜間睡眠品質與公共安寧。市府消防局呼籲,民眾須有同理心、遵守社會秩序,未來切勿於本市禁止時間(夜間22時至翌日6時)施放爆竹,讓我們成為優質的嘉義市民,合法歡渡每一個團圓節慶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