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12日)梅山大峽谷發生3人溺斃憾事,縣長張花冠關心,指派嘉義縣政府秘書長張志銘,於13日會同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良、檢察官江金星並由江姓業者以關係人身分配合行政會勘。大峽谷風景區江姓業者利用林業用地未經許可經營生態農場,收取入園清潔費,縣府依發展觀光條例等規定,當場做出停止營業裁示。【TNN記者莊民堂梅山鄉報導】
嘉義縣政府13日由農業、文觀、經發、水利、地政、消保等相關單位,共同會勘日前梅山大峽谷發生3人溺斃憾事,以利日後釐清權責。對於這起意外事件,縣長張花冠12日於第一時間獲悉後,指示社會局長楊健人代表至大林慈濟醫院探視吳小妹,全力協助後續事宜。事實上,張花冠早在1個月前就要求相關單位年底前就旅館民宿、農場、學生租屋、餐廳等公安部分列為重點稽查,未料發生憾事,張縣長甚是痛心。
嘉義縣政府秘書長張志銘指出:大峽谷風景區內江姓業者陳述小木屋為30年前父親遺產,於水保法施行前即已存在,加上縣府只有行政權,確實在裁罰上造成極大困難。
嘉義縣長張花冠指示:農業、地政、經發、文觀、水利等單位,分別依森林法、區域計劃法、水土保持法、建築法、發展觀光條例進行後續處理,並針對縣内凡經營出租,如工廠、餐飲、旅宿、農場、水上活動、學生租屋等業者長期在網路上有廣告者,呼籲必須合法申請,更要做好各項公安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