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慶璋/嘉市報導)近年來嘉義市資源回收率,在民眾努力下,回收率從90年3.1%,升至99年的34.2%,嘉義市環保局表示100年度資源回收新措施,3月1日起,飲料自動販賣機附近新增容器回收點,請民眾珍愛資源。
嘉義市環保局表示,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月4日公告,自3月1日起,飲料自動販賣機業者於有管理機構的公園、交通場站及風景遊樂區等三處場所設置飲料自動販賣機,業者應於販賣機旁設置廢容器回收設施。如販賣機50公尺範圍內已有回收設施,則須在販賣機上標示「最近50公尺之回收筒位置」的指引,以利民眾回收飲用完的廢容器。
為強化落實資源回收政策,除函請嘉義市業者配合外,即日起亦將查核有管理機構的公園、交通場站及風景遊樂區飲料自動販賣機是否設置供民眾棄置廢容器的回收設施。如業者違反規定,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避免回收設施髒亂,環保局請業者能妥為管理回收設施,並呼籲民眾養成回收習慣,勿將垃圾投入資源回收設施內,共同維護我們的生活環境,讓嘉義市成為重視環保的健康城市。相關回收資訊請洽該局廢棄物管理科許先生或林先生,電話05-2251775#312或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