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市報導】嘉義市政府公告自98年7月6日起至8月5日止受理新設機車排氣檢驗站申請,開放新設3站,歡迎嘉義市之機車行、加油站業者踴躍提出申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嘉義市98年度可申請新增3站機車排氣檢驗站,依據「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有意願申請的機車行及加油站業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面積至少35平方公尺及檢驗場所10平方公尺以上(附圖說明),及具有合格排氣檢驗人員至少1名以上等條件,申請者應檢具相關規定之證明文件,於98年8月5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派專人送達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逾期不予受理,待通過書面審查及會勘後,符合初審資格之業者,該局遴聘委員進行現場複審,並依複審評分高低排名錄取前3名,同意該里機車排氣檢驗站。
嘉義市目前機車排氣定檢站33站,去年檢測11萬輛次,到檢率達116﹪,本市機車定檢到檢率已連續9年勇奪全國第一,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歡迎業者加入本市機車排氣檢驗站行列,成為機車排氣檢驗站不僅為市民服務、增加客源,更能為空氣品質維護盡一份心力。
相關申請表格,可由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ycepb.gov.tw)「各類申請案件」項目下載或親至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污染防治科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