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市報導】「蘭潭彈庫」搬遷案國防部依承諾,如期於一個月內正式回函嘉義市政府提出「蘭潭彈庫搬遷期程規劃表」,回函中明確提出執行項目、內容及期程,全案期程約需60-84個月(5-7年)。黃敏惠市長表示,雖然協調過程艱辛,但終於有了初步的成果,她希望國防部能儘快完成蘭潭彈庫的搬遷。
國防部「傾聽民意列車」座談會5月20日在嘉義市舉辦,會中國防部部長陳肇敏公開答應「蘭潭彈庫」在五至七年間完成搬遷,並承諾98年6月20日前,以正式公文行文市政府說明規劃內容。嘉義市政府今日證實收到國防部98年6月19日發出的公文,包括「蘭潭彈庫搬遷期程規劃表」。
黃市長說蘭潭彈庫遷移案,在5月20日當天與國防部達成六點共識,包括:待淨空之彈藥絕對不調儲至蘭潭彈庫、國防部保證提供睦鄰回饋金、以不增加彈藥量為原則、搬遷完成需求時間5至7年以及國防部在98年6月20日前以正式公文行文市政府,說明規劃內容等。在這段期間,雙方仍然不斷地溝通協調,雖然過程辛苦,但終於有了初步的成果;如今陳部長答應的第一件事已經做到,她希望「蘭潭彈庫」搬遷案,能夠如期進行完成。
黃市長更進一步指示民政處依國防部所提的「蘭潭彈庫搬遷期程規劃表」,按執行項目、內容及期程,密切與國防部聯繫,以追蹤作業進度,確保「蘭潭彈藥庫」如期搬遷,以保障嘉義市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