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市報導】第一階段消費券已於98年1月18日發放完畢,符合領取資格的外籍、大陸與港澳配偶及無戶籍國民計有1,063人領取,發券率約為78.6%,尚未領取者計有290人,其中東區178人、西區112人。尚未領取者,自98年2月7日下午1時30分起至2月8日下午5時30分或於2月9日至4月30日於上班時間,可逕至各指定郵局領取。
至於符合領取資格未收到通知單者,可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查詢後至指定郵局領取;如外籍、大陸與港澳配偶及無戶籍國民符合消費券領取資格,且未列在消費券發放名冊內,即日起至98年4月3日中午止,請至居留地移民署服務站登記,移民署審查後將於每月5日造冊,並寄送領取通知單給當事人至指定郵局領取。
移民署嘉義市服務站主任蔡長流特別提醒符合領取資格之新移民,為保障自身權益請務必於期限內前往領取消費券,並於98年9月30日前使用完畢。另新移民如有領取消費券的相關疑義,可撥打嘉義市服務站諮詢電話:05-2313274分機623;新移民居留地址設於嘉義縣者,可向嘉義縣服務站洽詢,諮詢電話:05-3623763,移民署人員將竭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