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姿柔/嘉義報導】3600元消費券今天起正式發放。市長黃敏惠今(18)日上午10時由秘書長陳基本、民政處長陳敏權、警察局長劉柏良、西區公所區長林建宏等人陪同下,前往設置在嘉雄陸橋下驛站里集會所的發放所,領取消費券,黃市長攜帶身份證、印章、通知單等證件,並代領家人的消費券共11份。
因消費券等同現金,各地發放所,負責發放工作人員一早即做準備,將消費券逐一清點;不少民眾也起了大早,在發放所前守候,發放時間一到,逐漸湧現排隊領券民眾。黃市長到場時,並向工作人員慰勞,也強力向領券民眾強力推銷本市「消費來我嘉、黃金帶回家」的消費券摸彩活動。
黃市長向民眾表示,「2009消費來我嘉、黃金帶回家」活動,只要持統一發票或商家開立收據,單筆消費滿200元、累積滿3600元,即可兌換摸彩券1張,共有3次參加公開抽獎機會,分別是:元宵後(2月10日)第1次抽獎、婦幼節後(4月6日)第2次開獎,以及端午節連假(6月1日)後第3次開獎;每次抽獎都提供168個獎項,總計將送出黃金近2百兩,每次特獎1名獨得金元寶30兩,以目前市價計算,價值約在新台幣百萬元以上。相關資訊可參墨咿盛M屬網站(http://www.chiayi.gov.tw/consume),或洽詢市府服務中心05-2254321轉191。
市府提醒民眾,領券時,應攜帶個人的身分證、印章、通知單,到各指定發放所領取;如果是幫他人代領,記得委託人簽章的委託書和委託人身分證;領券時應當場清點仔細,消費券領取後,不論遺失或毀損,都無法再補發。如果無法在今天18日領取的民眾,則可以在2月7日到4月30日前,依通知單上所分配領券的指定郵局補領;逾期未領,將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