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縣報導】嘉義縣長陳明文疑似涉嫌圖利廠商,洩漏民雄污水處理廠工程底價給廠商一案,4日經法院合議庭裁定,陳明文300萬交保,包商賴文正150萬交保,但此案檢方不服,提出抗告,而台南高分院認為陳明文恐有串證之虞,予以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地院重新裁定,嘉義地方法院28日重新開庭裁定;庭訊約在下午三點多結束,法官隨後評議,合議庭晚上六時裁定,將陳明文與承包商賴文正收押禁見。
93年規劃的民雄鄉污水下水道工程,嘉義縣調查站監聽蒐證,掌握到陳明文除了洩漏底價及評選委員名單給廠商,並透過當時代理水利處長李香榖、參議陳殿寶等人召集關說評選委員,配合廠商賴文正借牌陪標,疑直接圖利特定廠商,本月初檢方進行搜索,並將兩人提請聲押,經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裁定,陳明文以三百萬元交保候傳,賴文正以一百五十萬元交保。
28日上午陳明文在其夫人的陪同下,向地方法院報到,同時現場也有大批支持者來為陳明文加油打氣,下午三點多庭訊結束,合議庭晚上六時裁定,嘉縣長陳明文遭當庭收押;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林坤志法官表示,「合議庭法官考量嫌犯一為縣長,一為廠商負責人,充分掌握相關証據,再加上兩人有共同犯意連絡,屬政商勾結類型,破壞市場公平競爭,影響公共工程品質,為了保存相關証據,避免勾串,應予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