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慶璋/嘉市報導)嘉義市新南派出所員警,於10月11日查獲一「電瓶大盜」,經警方當場查獲吳嫌竊盜犯行,吳嫌坦承於嘉義市內共犯下6件電瓶竊盜案及1件機車竊盜案,共竊得10顆蓄電池, 警方除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外,並繼續擴大深入追查。
經過 媒體協助報導,並呼籲遭竊之被害人出面指證,警方又循線追查出吳嫌仍涉及其他多件竊盜案件 , 經本分局員警林朝明、劉弘達前往嘉義看守所借訊調查後,其犯案手法皆同為 使用偷竊得手之贓車作為犯罪工具,經觀察選定貨車作為犯罪目標,見該處無監視錄影設備,即趁四下無人之際下手行竊電瓶, 吳嫌坦承犯行不諱,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併案偵辦 。
針對竊盜案件之防制,警察局已要求所屬各單位強化落實執行治安重點工作,厲行查緝檢肅槍毒、防制竊盜,以提昇整體治安滿意度,確保安寧生活環境,而警方除了強力執行各類竊盜偵防措施外,所長蘇逸亮也呼籲民眾,「預防犯罪由我做起」,車輛停放位置宜在人、車來往較頻繁的收費停車場,或有錄影監視器處,夜間則避免停在陰暗巷道處,以降低被害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