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姿柔/嘉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李民勝於98年10月19日新上任起,在三天內連續破獲2起假檢察官詐騙案,李分局長21日上午代表警察局長楊源明頒發感謝狀予台灣銀行嘉義分行,感謝其協助逮捕假藉檢察官詐騙徐姓老翁200萬元的張姓嫌犯。
21日長榮所長接獲臺灣銀行通報,一名黃姓婦女(35年次)欲提領定存現金120萬元,行員詢問黃婦作何用途,黃婦騙說其弟欲購買房屋需用,經追問其弟為何未陪同前來,黃婦支吾其詞,行員發覺有異狀,馬上暗示請同事通報長榮派出所,是有在附近執行勤區家訪勤務之警員蘇天成,立即報告所長黃永勝,而分局長李民勝獲報後,立即指揮所長黃永勝率偵查隊羅小隊長等幹員前往臺銀,經了解狀況後確認又是一樁公務詐騙,研判歹徒決對會現身,所長黃永勝分配任務,布下天羅地網,等待歹徒入網。
黃婦依歹徒指示步行,至垂楊路(民族國小)地下停車場出口交錢,於13時警方發現嫌犯靠近黃婦欲取款時,立即上前制服嫌犯。從嫌犯夏○翔(83年次桃縣中壢市人)取出有已偽造製作完成『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監管科』120萬元收據、法務部特別執行署證件、另1張署名書記官張明亮識別證『並貼上嫌犯自己照片』,取信被害人,台北地檢署印章等相關詐騙文件。
據黃婦警詢筆錄供稱,於今(21)日上午10時30分接獲一名男子來電,自稱嘉義市戶政所人員,其身分證被人冒用,隨後指稱高雄刑大偵查科長官稱:有人以其身分證開戶並涉嫌洗錢案,檢察官直正在偵查中,問戶頭內多少錢,黃婦誠實以告有120萬元。夏嫌要求黃婦全數領出,將派張書記官前往代管並交由台北地院監管科,並告訴黃婦,千萬記得向書記官拿收,以免被詐騙集團所騙,但不能告訴他人,不然要辦她洩密罪。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李民勝表示,嘉義市雖然不是受詐騙的高危險城市,但為求除惡務盡,保障每一位市民的財產安全。而歹徒也知到警方防制措施,目前犯罪手法,諸如(公務詐騙)(小孩在我這理)『老瓶還是裝老酒』。並將詐騙金額分梯次詐騙,防範銀行提領30萬以上通報警方,而夏嫌亦坦承警方目前與金融機構連續防制通報之措施,確實有收到效果。
警察局長楊源明特別指示,各派出所要加強聯繫協調轄內金融機構,針對高年齡市民巨額提、匯款需加強提問關懷,並提供護鈔服務,以有效反應及反詐騙,期望透過強力宣傳反詐騙資訊及關懷民眾相關積極作為,降低民眾被害機會、提高自我防衛能力,達成預防犯罪的目的,同時也呼籲市民多留意身旁可疑人、事、物,如有發現與居家周邊環境影響治安之可疑事,請立即發打110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