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姿柔/嘉義報導)為落實寬頻管道使用率,市府並做好相關配套措施,於 97年1月16日 公布實施「嘉義市寬頻管道使用管理維護辦法」,更於 98年8月17日 修正「嘉義市雨水下水道暫掛纜線管理要點」;另著手研擬落日條款,讓已附掛在側溝內的纜線限期遷移納入寬頻管道。
嘉義市政府配合行政院新十大建設中M台灣計畫,於95至98年度間辦理寬頻管道建置計畫,預計至98年底建置 117公里 的寬頻管道。工務處強調目前佈線率雖僅達4%,但每年使用費的租金收入仍近有百萬進帳,「寬頻管道建置計畫」為新行政院十大建設中M台灣計畫子計畫之一,屬94至98年推動之全國建設,內容包括佈建管道供業者鋪設寬頻纜線及加速光纖到府服務,期以推動 6000公里 寬頻管道建設,健全我國寬頻網路基礎建設,帶動通信產業發展,創造三兆元通訊產業效益產值。
工務處進一步說明,因有線電視線路屬迴路式,單一路段之寬頻管道較不適宜使用,且在考慮遷移次數簡便情況下,將待全市寬頻管道路網建置完成後再行遷移。中華電信部份,現已不再建置管道,其光世代相關光纖經費99年度以後再視需求逐年編列,預計99年度起亦將逐步進駐寬頻管道。
寬頻管道建置完成後,將由通信業者承租使用,未來業者佈線作業僅需開啟前後人孔辣i行穿管作業,無須再開挖馬路,可全面避免影響用路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