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慶璋/嘉義報導)基於「污染者付費」原則,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制度已施行多年,民眾都能接受此一觀念。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以下稱空污費)徵收的工程類別如下:建築工程、道路工程、隧道工程、管線工程、橋樑工程、區域開發工程及其他營建工程等,凡有產生粒狀污染物的工程都須到嘉義市環保局空污費服務櫃臺申報空污費。
嘉義市營建工程以建築工程為最多,截至6月初,申報件數已佔總申報件數的59.6%。營建工程的二次施工最常發生在建築工程,業者在主結構體完成後即向建管單位申請使用執照,並到環保局辦理空污費結算,但主結構體完工還須進行室內裝修。
如隔間修改、地坪剷除、天花板拆除、車庫增建…等施工行為,仍會產生粉塵,因這些裝修工程不需申請使用執照,就不需提供空污費之繳費收據予建管單位,以致於民眾易忽略應申繳空污費的義務。
由於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需於工程開工前申報並完成繳費,若於開工後才申報,除須繳納空污費外,另要加徵滯納金及利息,更可能被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嘉義市環保局提醒民眾及業者,營建工程施作時,應主動至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環保局:05-2251775或至環保局網站查閱及下載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