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鐘聲/嘉義縣報導)阿里山櫻花季是嘉義縣的觀光大事,縣長張花冠希望到阿里山觀光旅遊的每一位遊客,除了享受阿里山的美景外,也能夠享有安全及合理的消費環境,所以責由相關單位組成的聯合稽查,促請業者提供給消費者的商品及服務,均能符合安全及公平的品質,也籲請遊客消費前,能更加注意保護自身的消費權益。
嘉義縣政府為保障遊客到阿里山旅遊消費交通上的安全,特別在12日上午由消保官游兆昌會同嘉義縣警察局交通隊及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等單位,在阿里山公路台18線28公里處實施路邊攔檢稽查行駛阿里山大客車車輛的多項安全設施;並會同縣府相關局處針對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內商家販售商品的標示、食品衞生等實施聯合稽查,以確保消費者獲得安全而有品質的消費。
經統計,聯合稽查組路檢共攔查26輛大客車,分別逐項針對車輛上緊急出口、滅火器、車窗擊破裝置、輪胎胎紋、駕駛員精神狀況等進行現場實地稽查,對未符合要求標準之項目,稽查人員皆當場要求駕駛立即改善,以確保車輛行駛蜿蜒山路安全;聯合稽查小組並針對阿里山遊樂區內之店家所陳列商品食品標示共抽查175件,不符合者24件,除要求立即下架外,也將函請製造商所在地主管機關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另抽查園區內5家旅館,發現部分缺失有客房價格表未置於明顯處、牆壁防火漆剝落、廚房未置滅火器、廚房冰箱溫度計失真、餐飲從業人員未按時體檢等情形,皆當場依法限期要求改善。
消保官游兆昌表示,張縣長對櫻花季期間上山賞櫻花的旅客安全與遊憩品質相當重視,為防患未然,保障消費者權益,嘉義縣政府鄭重要求經營大客車之遊覽車業者,應確實做好平時車輛安全保養維護工作,也籲請消費者在租用或乘坐大客車遊覽車前,做好旅遊行前交通車輛規劃,同時由縣府等單位嚴格要求遊樂區內之商家自律提昇服務品質,以提供良好的旅遊消費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