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2011第十四屆全國脊髓損傷者輪椅運動大會」活動,交通管制內容
一、管制時段:活動區域保持淨空,禁止車輛進入及停放
(一)管制時間:
1、100年11月5日7時起至22時止。
2、100年11月6日7時起至14時止。
(二)管制地點:
1、垂楊路以南(不含道路)。
2、興業東路以北(不含道路)。
3、彌陀路以西(不含道路)。
4、和平路、宣信街以東(不含道路)。
(三)管制事項:
1、管制時段,管制區域內住戶、商家車輛得予進入(請
攜帶身分證、駕照或水電通知單或其他可資證明文
件)。
2、管制期間禁止2輪以上機動車輛進入(停放)至活動
結束止。(參加活動及持證、特種車輛除外)
3、上開實際交通管制時間及範圍,視活動需要機動調整。
(四)注意事項:
1、管制時段,請車輛改行活動場所(市立體育場)周邊
垂楊路、彌陀路、興業東路、和平路、宣信街等
替代道路。
2、參演(賽)民眾停車位置:
(1)民國路、民族路、啟明路段:「2010臺灣燈會場地」停車場。
(2)中山路、啟明路段:市立棒球場前停車場。
3、復康巴士及遊覽車停車位置:體育場南側門。
二、車輛駕駛人不遵守交通管制規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2款處罰。
三、交通管制區域內,因執行任務車輛(救護車、警備車
、郵務車等)免受管制規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