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縣報導】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97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徵期將於10月31日屆滿,申請以委託轉帳方式繳納牌照稅之納稅義務人,多已陸續收到本局寄發之扣款通知書,請注意於扣款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方便扣繳。
財稅局表示,因往年常有民眾反映,已申請以委託轉帳方式繳納使用牌照稅,為何在牌照稅開徵期過後又收到稽徵機關寄發之使用牌照稅催繳繳款書。
經查大部分係因納稅人忘了在限繳日最後1天預留足額存款,致無法如期扣款繳納,該局特別提醒以委託轉帳方式繳納使用牌照稅之納稅人,務必在10月31日於約定扣款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免因存款不足無法扣款成央A而產生漏繳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