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慶璋/嘉義報導】嘉義市環保局27日表示,95年至97年度同期噪音陳情案件有漸增的趨勢,而以營建工地增加28件最多、其次為擴音設施22件、娛樂場所17件及竉物吠叫聲9件等,故噪音管制事項請市民共同配合。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噪音管制區分日、晚、夜間三個不同管制時段,依據不同噪音源各有不同的噪音管制標準,為提昇生活環境品質嘉義市政府公告各類噪音管制區內自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6時止,禁止燃放爆竹(春節至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國慶日、臺灣光復節等民俗節慶不在此限)、寺廟(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使用擴音器等行為=.
另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經過本市各級學校校區或全日經過本市醫療機構(診所除外)及其周界30公尺範圍內,禁止燃放爆竹及寺廟(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使用擴音器等行為,以上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可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立即改善,如未遵行者,按次處罰。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市民朋友對噪音管制之相關法令及防制規定仍有疑問者,可利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http://www.epa.gov.tw查詢,或撥打該局專線電話05-2251775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