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慶璋/嘉義報導】嘉義市稅務局22日表示,近來有民眾前來反映没有收到催繳稅單,只記得曾發現門首貼有郵局之送達通知書,上面記載送達相關文書寄存於某郵局,卻誤認為只要不去郵局領取,就表示没有收到該文書,殊不知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只要滯納期滿即可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針對收到郵局送達通知書,請民眾儘速領取繳納問題,嘉義市稅務局進一步表示,部份納稅人因就業或外出等其他原因,而家中又無人代收之情況下,導致郵局無法將稅單交與當事人,而將稅單寄存於該郵局後以為送達,依行政程法第74條規定,業已完成合法送達程序。因事關納稅人權益,該局呼籲,民眾收到郵局上開送達通知書,應儘速前往郵局領回,按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又逾30日後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