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慶璋/嘉義報導】嘉義市環保局18日表示,為維護市容觀瞻,籲請民眾若發現占用道路廢棄車輛可逕向警察局、環保局檢舉,或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你幫我‧清一清)檢舉。
針對路邊廢棄車輛判定問題,嘉義市環保局指出,停放於道路之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廢棄車輛:一車輛髒污、銹蝕、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之車輛。二失去原效用之事故車、解體車。
故民眾檢舉占用道路廢棄車輛時,嘉義市環保局提醒民眾,請記取廢棄車輛之相關資料,包括車種、廠牌、顏色、地點、車牌號碼﹙有牌車輛﹚等,俾利執行廢車稽查、張貼限期清理通知書及移置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