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慶璋/嘉義報導】嘉義市警察局1日表示,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與長榮偵查小隊,循線查獲詹姓女嫌,假藉投宿飯店之便,趁機行竊飯店旅宿客人之財物,於97年08月30日19時30分通知其到案,依法據以偵辦。
近來轄內各旅社飯店常遭竊嫌侵入竊取財物,據警方指出:長榮派出所所長黃永勝立即將情資告知旅館公會,請業者加強防制及宣導旅客防範以減少財物損失。並深入追查涉案犯嫌,於日前查知詹嫌與前夫黃某假藉住宿之便,後詹嫌利用深夜飯店員工旅客疲累時推開各房門,如未上鎖則侵入竊取財物,於29日詹嫌又重施故技投宿王子飯店竊取櫃檯金錢,員工發現後報案,員警清查旅社住宿明單,發現詹嫌十分可疑,即調噤漫捱妗蠷厭T認係詹嫌所為無誤,即四處查詢詹嫌行蹤並請詹嫌到案說明,詹嫌於上記時間到到案,惟其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直至警方提出錄影監視器畫面,詹嫌見狀知道無法狡辯始俯首認罪,並稱所得財物已花用殆盡,全案於訊後先依竊盜罪嫌函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另擴大追查其所涉其他刑案。
第一分局分局長劉印宮表示:宵小無孔不入,請各旅館業者加強防竊,並宣導旅客房門務必加鎖,讓宵小無機可趁。警方也會加強各住宿旅客之清查,業者如有發生類似竊盜案件,可以到長榮派出所指認,共同打擊犯罪。另呼籲市民,發現可疑人、事、物請多利用(110)報案台。並推廣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劉局長『I P C』預防犯罪由你、我做起之政策,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