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報導】日前新港鄉奉天宮因遺失民眾寄放的神像而被告上法院,雖然法院判處不用賠償,但此事也讓奉天宮得到警惕,為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廟方重新檢討神像寄奉辦法,日後寄放時間將由一年期限更改為一個月。
新港鄉奉天宮監事周茂林表示,免費接受民眾寄放神像,卻因神像遺失而被告打官司,實在是非常無奈,雖然法院有了公平的判決,但也怕日後再有類情形,增加廟方無謂的麻煩,所以才重新訂出新的神像寄奉辦法,而且神像若戴有貴重的物品,也要請寄主自行保管,廟方將不負責毀損或遺失的責任。
周茂林說目前民眾寄放在奉天宮內的各路神像,仍有五、六百尊之多,有的一放就是三十幾年,也有的是才補一次單,主人就不見蹤影,以後以重新檢討的神像寄奉辦法處理,寄放期限縮短到一個月,如逾期都沒有補單,廟方將視同棄權而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