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嘉義縣牡蠣養殖協會理事長王豐瑜原名王永順,為兩千餘位會員爭取漁業權和蚵災害補償,但是他感嘆家人生病後,養蚵雇用台勞,養蚵一日兩次潮汐作業,相當辛苦,一般人很難適應;他被迫想雇外勞,但是勞委會認為漁筏不能比照漁船申請外勞,王豐瑜說,現在東石、布袋蚵民年紀偏高,面臨勞力短缺困境,政府如果不能修法輔導協助,蚵民只有自生自滅。
王豐瑜指出,國光石化停擺主因,生態團體都以彰化蚵養殖為題,大力抗爭;嘉義沿海是養蚵優良環境,沒有工業和生態抗爭,卻因勞力不足而後繼無力,建請馬總統和相關單位協助蚵民,不要像現在勞委會只會用公文讓蚵民有筏渡,卻沒法渡!
勞委會外勞案承辦人吳月真表示,立委翁重鈞辦公室有轉逹嘉義蚵民王永順要申請外勞案,但是依據現行法規,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規定,雇主應俱備總噸位未滿20噸漁船所有人,並領有主管機關核發的小船執照及漁業執照;王永順漁船漁業執照登記為漁筏,未註明總噸數及未領有小船執照,因此歉難同意;未來唯有修法才能核准辦理。
嘉義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邱科長指出,嘉義沿海的漁船因淺灘養殖,以漁筏為主,這是嘉義牡蠣養殖特色,過去漁民夫婦一起出海作業,但是現在年紀大了,是到了修法時候,嘉義縣牡蠣養殖協會可以統計需求,轉呈中央修法協助。
移民署嘉義服務站主任蔡長流和嘉義縣專勤隊長葉逸夫表示,嘉義縣新移民有一萬餘人,新移民需要工作者,有以剖蚵賺工資,配合蚵船出海作業也是一項新工作機會,嘉義工作站積極和朴子就業服務站及嘉義縣牡蠣養殖協會溝通,試著讓新移民出海作業,免除外勞引進沒法渡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