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慶璋/嘉市報導)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所巡佐辛懷陸及警員張蕙麒,於日前巡邏時,在北興國中旁執行路檢勤務,發現一名男子騎車帶著鋼條,並刻意閃躲,經攔查詹姓騎士坦承,其所持有之鋼條是剛從維新路上所竊得,並準備帶往回收場變賣,全案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詹姓嫌疑人向警方表示,由於景氣差工作不穩定,為養活自己才想到竊取路邊鋼條變賣,前後已得手數次,且都將竊得之鋼條,變賣給博東路上同一家資源回收場。警方立即帶同詹嫌前往資源回收廠,在場區內發現部分銷贓之贓物。竊嫌將鋼條拿到回收場以每公斤10塊錢變賣,相對於市面鋼鐵價格相差甚遠,讓營建商為之氣結。
資源回收廠林姓業者表示,詹嫌拿鋼條前往變賣時,聲稱是營造商人,所賣鋼條是工程用所剩餘的,所以才敢加以收購,但業者對於來路不明之物品未報請警方處理,且於收受時價值明顯與市價不相當,又未能清楚登錄相關資料,顯係有逃避責任之嫌疑,警方調查後除依收贓罪移送嘉義地檢偵辦外,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