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姿恬/嘉市報導】為杜絕使用非法油品,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針對列管公私場所之鍋爐油品進行15件油品含硫量抽測作業,目前已完成10件鍋爐油品採樣,3件油品含硫分檢測結果合格,7件尚在分析中。
為防制酸雨破壞環境與身體健康,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業已公告含硫量超過百分之○‧五之液體燃料,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或販賣液體燃料含硫量超過百分之○‧五者,均應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規定申請取得野i證後,才可使用或買賣。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呼籲為維護本市空氣品質與市民身體健康,請使用合法油品,勿使用或販賣來路不明油品,若有違反規定,將依法告發並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對上述規定有所疑問,請洽詢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污染防治科,聯絡電話:(05)225-1775,分機號碼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