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姿柔/嘉市報導】為提供民眾尋找失聯親友,有效營造政府關心、貼心與同理心的服務形象,嘉義市各戶政事務所即日起開辦「協尋親友服務」,在合法、合理、合情且無違反戶籍法、申請戶籍謄本及奮©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下,有效運用戶政所現有資源,協助民眾尋找失聯親友之管道,藉以協助民眾解除心中縈繞的牽掛。
凡設籍本市年滿20歲有需求的民眾,對於無法提憑親屬關係或利害關係之相關證明文件者,可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佐證資料(如書信、照片…)等,向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戶政事務所將依戶籍法等相關規定將申請人相關資料轉知被尋人,被尋人之相關資料則不提供協尋者,再由被尋人自行決定是否與申請人聯絡;以保障被尋者隱私及權益。
申請人若有不當動機,如債務、尋仇、感情糾紛等將不予受理;對於已適當處理並明確答復之協尋案件,申請人若仍無法提供新事證,而仍一再申請者,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規定,亦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