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市報導)嘉義市新南派出所警員傅筠憬日前接獲轄區7-11超商報案,指稱超商於近日已陸續遭小偷光顧三次,實在是不堪其擾,請警方偵辦,協助揪出這名超商「不速之客」。
警方根據目擊證人所提供之嫌疑車輛並過濾查察監視錄影器畫面,鎖定嫌疑車輛及嫌疑人影像後,即開始展開「獵賊行動」,警方查詢車號發現車主為位於嘉義市某車行 ,經車行表示,該車已租貸於他人,因車輛購置人尚未將貸款繳清,所以目前車主仍為該車行。
警方依據車行提供之資料通知租貸人到案說明,其表示該發生時段車輛已借其蔡姓友人使用,警方最後又至蔡姓民眾之戶籍地、現住地及其友人住處四處尋找奔波,最後終於找到蔡姓民眾之蹤影,警方請蔡姓民眾配合至派出所說明。
蔡姓民眾到案後,表示其是因為精神不濟服用安眠藥過量,導致神智不清,才做出這麼糊塗的事,雖然警方深感同情,但竊取他人財物已觸犯刑法竊盜罪, 全案仍依規定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被害人對於警方能體會民眾之感受,將此事當成自己的事偵辦,且積極又有效率的將竊嫌查獲,頻頻向員警點頭道謝,給予警察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