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姿柔/嘉市報導】為加強真空包裝食品之衛生與安全,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與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於6月24日(四)下午2時至6時假本市再耕園(嘉義市玉康路160號)辦理「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安全管理業者說明會」,現場由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潘崇良教授蒞臨講授,歡迎真空包裝食品之製造、販賣業者踴躍參加。
「真空包裝」只是一種包裝方法,不等於殺菌保證。肉毒桿菌的孢子在此包裝的無氧狀態下反而更活躍,惟有透過冷藏保存抑制,購買後儘快開封食用,最好於食用前採100℃加熱(微波、熱炒等方式)10分鐘以上,更能確保食用安全。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為確保民眾食用「真空包裝即食食品」安全,已全面進行轄內「真空包裝即食食品」製造業及販售業稽查,查核結果均符合規定,並將繼續辦理:(一)加強稽核真空包裝即食食品製造商落實食品標示,如需『冷藏』之產品應於包裝上確實標明。(二)輔導超市、超商及傳統市場等販賣商,對於標有『應冷藏』之真空包裝即食食品務必冷藏販售,落實冷鏈管理,違者否則將依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處辦。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消費大眾,選購真空包裝食品「三要」原則:要冷藏冷凍才買、要充分加熱才吃、要看清標示才好;對於未冷藏有安全之虞之真空包裝食品,如經查獲屬實,因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31條,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則可處以新台幣6-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