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立法委員陳明文收取礦石、水泥業者政治獻金乙事,陳明文卻宣稱「經手自張花冠縣長」。
嘉義縣長張花冠今(29)日對外表示,陳委員收取政治獻金情事被揭露,乃是環團根據監察院之資料所揭發,然陳委員之所以依法向監察院申報,顯見這些政治獻金均以支票形式支付。
張花冠縣長指出,支票受款人必為陳委員本人,且資金來源與流向更可查明。因此,直接以支票支付予陳委員之政治獻金,實在不需、也不可能、更無法「經手自張花冠縣長」。
張花冠縣長提出呼籲,監察院資料歷歷在卷,期盼陳委員發言時慎重,切勿含沙射影,請陳委員專注回應環團質疑,別再打迷糊戰。